第四师七十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第四师七十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为落实第四师七十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中心镇区健康、有序地进行改造、开发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第四师七十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现将该成果在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七十团中心镇区,北至场界渠,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东至东环路,总面积244.00公顷。

二、规划传导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落实师级规划传导,规划区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44.00公顷,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永久基本农田,无耕地保有量。

三、规模

服务人口:约0.96万人。

用地规模:项目总用地244.0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94.14公顷占总用地38.5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0.31公顷,占总用地8.32%商业服务业用地14.77公顷,占总用地6.05%工业用地47.19公顷,占总用地19.34%;交通运输用地约38.94公顷,占总用地15.96%公用设施用地5.53公顷,占总用地2.2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0.31公顷,占总用地8.32%仓储用地0.54公顷总用地0.22%

四、公共服务设施

(一)文化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文化活动中心进行改扩建,用地面积0.56公顷;新建1处图书馆,用地面积为0.86公顷。

(二)教育设施

保留现状1所九年制学校与2所幼儿园,远期提质扩容。

(三)体育设施

规划综合体育活动中心1处,用地面积为1.09公顷。结合公园与广场等开敞空间设置3处健身活动场地,每处占地不小于300平方米。

(四)医疗卫生设施

扩建现状七十团医院,改善医疗条件。结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1处卫生服务站。

(五)社会福利用地

扩建七十团养老院,用地1.30公顷。结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社区级老年人活动设施。

五、蓝绿空间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2.2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74平方米/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不小于85%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8.08公顷,主要沿对外道路、工业用地及沟渠布置。

六、综合交通

新建西环路和东环路,形成“一横一纵两环”的道路结构。其中一横指商贸路,一纵指团结路,两环指西环路与东环路形成的绕镇区北部的环路和南部南环路。

 

公示时间自20240927日至20241027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41027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电子邮箱:1336790503@qq.com

2.邮寄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七十团机关(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上标注“第四师七十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0999)42650111889653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