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七十五团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兵团、师市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第四师七十五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第四师七十五团便民服务中心,邮编:835605,电话:0999-623061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第四师七十五团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兵团、师市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围绕团场中心工作和职工群众关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通过团场政务网站、实体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健全信息审核、发布等流程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着维护好师市统一政务网站中的团场专栏,强化信息发布方便职工群众获取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2025政务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75条,其中:团场动态46条,行政执法公示28条,政务公开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信息多集中于团场动态和一般性事务,对其他重点领域公开较少二是公众参与度与监督力度不足,职工群众对信息公开知晓率低,主动申请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三人员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专业性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土地管理,农业补贴、民生资金等领域,推动具体事项的明细公开二是通过各类活动加强宣传,提升职工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鼓励职工群众参与监督三是组织专项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兵团相关政策,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与服务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四师七十五团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