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简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师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师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可克达拉市香飘路1515号,电话:0999-818202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师市财政局在师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财政工作核心职责与实际需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聚焦公开重点、提升公开质效,切实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职工群众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效能,为财政工作高质量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公开工作根基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师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强化统筹部署与闭环管理。一方面,压实保密审查责任,牢固树立“公开必审查、审查必从严”意识,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执行政务网信息保密审查表填报流程,逐件审核、层层把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泄露。另一方面,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分工,细化任务清单,落实岗位责任,构建起“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规范公开运作,提升主动公开质效
充分依托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法定公开范围,紧扣财政核心职能精准推送信息。重点聚焦财政收支管理、国资监管、金融服务等关键领域,主动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政策落实成效等内容。及时更新内设机构设置调整,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策法规解读、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针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要事项,以及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细致、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师市财政局无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无适宜公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无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处理决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度师市财政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度师市财政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25年师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各方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日常化、常态化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足,对财政政策解读、资金使用成效等核心内容的阐释不够透彻,与各部门、团场、企业及职工群众的需求存在差距;三是信息发布数量不均衡,各领域公开内容分布不够合理,部分重点工作信息推送力度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师市财政局将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切实加以整改提升: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健全日常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信息发布时限标准,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信息更新及时、高效;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地执行,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政策学习,规范行政行为与公开流程,推动信息公开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三是聚焦各方需求优化公开内容,丰富信息种类、提升公开质量,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让政策解读贴合不同受众需求、更具指导实用性,切实增强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师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
师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完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师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师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可克达拉市香飘路1515号,电话:0999-818202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师市财政局在师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财政工作核心职责与实际需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聚焦公开重点、提升公开质效,切实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职工群众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效能,为财政工作高质量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公开工作根基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师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强化统筹部署与闭环管理。一方面,压实保密审查责任,牢固树立“公开必审查、审查必从严”意识,对拟公开信息严格执行政务网信息保密审查表填报流程,逐件审核、层层把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泄露。另一方面,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分工,细化任务清单,落实岗位责任,构建起“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规范公开运作,提升主动公开质效
充分依托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法定公开范围,紧扣财政核心职能精准推送信息。重点聚焦财政收支管理、国资监管、金融服务等关键领域,主动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政策落实成效等内容。及时更新内设机构设置调整,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策法规解读、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针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要事项,以及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细致、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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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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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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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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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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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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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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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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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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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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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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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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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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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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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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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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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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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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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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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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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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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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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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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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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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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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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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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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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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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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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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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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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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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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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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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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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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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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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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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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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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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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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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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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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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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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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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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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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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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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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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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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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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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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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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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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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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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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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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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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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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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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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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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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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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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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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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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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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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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25年师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各方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日常化、常态化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足,对财政政策解读、资金使用成效等核心内容的阐释不够透彻,与各部门、团场、企业及职工群众的需求存在差距;三是信息发布数量不均衡,各领域公开内容分布不够合理,部分重点工作信息推送力度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师市财政局将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切实加以整改提升: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健全日常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信息发布时限标准,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信息更新及时、高效;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地执行,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政策学习,规范行政行为与公开流程,推动信息公开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三是聚焦各方需求优化公开内容,丰富信息种类、提升公开质量,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让政策解读贴合不同受众需求、更具指导实用性,切实增强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师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