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目录(2022版)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目录(2022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新兵办发﹝2012﹞46号)、《关于做好兵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兵办发﹝2012﹞11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信息公开目录。

 

 

目录分类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责任单位
基本目录 01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基本信息、法定职责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政务门户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师市有关部门、单位
领导信息 师市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通过政务门户网站等对外公开师市领导信息,一般包括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公开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确有需要的可以公开曾任职务职级简要信息,不公开籍贯、出生地、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毕业院校、学习培训、详细简历等信息 师市领导信息于正式文件印发或任职信息公开宣布后按程序审批并提供给师市政务公开办 师市领导信息由师市党委组织部提供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所属机构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有关部门、单位
02组织管理 分管领导 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及职务
制度建设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制度
03政策法规 政策文件 师市文件、师市办公室文件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办公室、师市机关各部门、各团场
行政规范性文件 师市各行政部门、团场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司法局、各行政部门、各团场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司法局
政策解读 文件公开后发布相关解读材料 政策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日公开 师市有关部门、单位
基本目录 04重要会议 师市党委常委会议、行政常务会议等相关会议新闻媒体的报道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办公室,师市有关部门、单位
05政府工作报告 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市年度两会审议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办公室
06 议案提案 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市政府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年度工作报告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
07规划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 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师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专项规划
08统计数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环境状态公报、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等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统计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
09 财政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10招考信息 公务员招考信息,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实时公开 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权责清单 公开师市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立废改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有关部门、单位
12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公示信息 师市本级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决定 自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有关部门、单位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师市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处罚决定 师市有关部门、单位
重点领域信息 13 重点领域/重大民生 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利企惠民政策措施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持续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师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减税降费 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可克达拉税务局、师市财政局
扩大有效投资 围绕师市规划重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师市发展改革委
疫情防控 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 师市卫生健康委
稳就业保就业 发布稳就业保就业等就业政策和相关政策解读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大民生信息 发布师市出台的乡村振兴、公共卫生、医疗社保、升学培训、土地征收、环境保护等职工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和解读文件 师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师市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 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