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

 

一、基本原则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发挥水土保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经商财政部同意,水利部在总结以奖代补三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决定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中进一步推动以奖代补工作。

二、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

1.奖补对象

在水土流失区,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并愿意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合作社、家庭农场、连队集体、专业大户、农户以及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主体

2.奖补范围

以奖代补适用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材料、苗木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的水土保持工程。其适用范围限额随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标准限额进行动态调整

3.奖补标准

针对不同的建设主体、治理措施、治理需求等制定差异化奖补标准,具体由师市指导团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奖补总额不得超过结算价款的70%。对于没有经济效益的措施,奖补标准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的70%;对于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措施,奖补标准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的50%

三、奖补程序

1.自主申报

建设主体按规定和要求自愿申报,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申报表》(见附件1),明确建设地点、项目区坐标、建设内容、建设时间、申请奖补资金规模等内容,提交现状影像资料、建设主体资信(单个农户可不提供)及履行项目建设的能力、建设地块权属、项目投资概算报告、拟投入资金、项目团场意见等相关资料,按程序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进行申报。建设主体在申报以奖代补项目时,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2),明确承诺以奖代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程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且能够按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遴选审核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商同级财政部门,从相关专家库中抽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行业的代表组成专家组,采取专家审查评分、竞争遴选等方式,按程序审核确定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时间、奖补资金规模等内容。

3.完善备案

师市组织各相关建设主体在申报当年8月底前将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遴选审核初步确定项目的自主申报材料上报兵团水利局备案,同时附审核过程及项目排序。

4.项目库管理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第四师财政师市备案的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兵团项目库,项目库每年更新一次。

5.确定项目公示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中央及兵团资金拟支持的以奖代补项目及拟实施的时间,商第四师财政确定支持计划。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将确定支持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的建设主体及相关建设信息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建设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6.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与建设主体、项目所在团场或申请单位签订三方合同,明确建设地点(附图斑号及四至坐标)、建设内容、建设工期、工程质量与安全、验收及奖补额度、过程资料和档案管理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拨付、项目建成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合同中还应明确,项目建成后不得增加项目区团场及建设主体集体的债务

监督管理

1.资金监管

奖补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奖代补项目涉及的勘测设计等费用,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81号)执行。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要加强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虚报、骗取、冒领、截留、挪用、贪污奖补资金的,建立黑名单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2.项目监管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要加强对以奖代补工作的监督管理,应全程做好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等日常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要及时跟进,全程监管,同时应将以奖代补项目建设各环节信息及时录入相关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各级监督检查均应出具书面监督检查报告并存档,所有监督检查不得增加建设主体的负担。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须在项目实施中、终期向兵团水利局报备。

3.惩戒措施

对未通过验收而拨付奖补资金的项目,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未通过验收的建设主体,不得申请新的以奖代补项目。

4.后续管护

建设主体要加强项目后续管护,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稳定发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破坏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设施。项目团场应加强对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收益的监管,收益应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附件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以奖代补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申报主体

(企业/个人)

企业信用代码

/身份证

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地点

明确项目设计图斑号、图斑面积或四至坐标、现状照片

建设期限

项目总投资

申请奖补资金

建设内容

工程量清单

所在团场意见

水利部门意见

财政部门意见

 

 

附件2

     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土保持

工程建设以奖代补         项目建设承诺书

(范本)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

为加快推进我单位(或公司、合作社等)          水土流失治理,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我团(公司、合作社)自愿申报开展以奖代补项目建设,自愿投资投劳垫资先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水保〔202138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      项目申报指南》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实施过程中,公开透明,自愿接受各方面监督。主动履行建后管护责任,确保水保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承诺人(签章):   团场(公司、合作社)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