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梳理4类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限额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按比例即征即退

  01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
  0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03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


  超税负即征即退

  01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注: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税率的调整为16%;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02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03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 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04为支持飞机维修行业的发展,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102号)


  全额即征即退


  01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
  02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