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四师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 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兵团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5〕1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兵团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一)兵团第四师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兵团第四师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兵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兵团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四)在兵团第四师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五)驻兵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但须被高校录用后的在职教师才能申请。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注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注2:兵团普通话水平测试咨询由兵团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负责解释,地址为: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北区师范学院,咨询电话:0993-2055512。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在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

  (五)体检要求。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三、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4月20日10:00—5月9日17:00。

  第二批次:2025年6月16日10:00—6月22日17:00。

  注3:2025年6月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参加第二批的网上报名。

  (二)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请按照对应批次的网上报名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注册账号,并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申请人在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时,须确保正确无误,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

  注4: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请慎重填写。  

  注5: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第一批次申请人请于2025年5月19日—5月23日、第二批次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23日—6月27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55号教育局二楼206室(电话:0999-8182239)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请申请成功人员加入QQ群:207592537。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及复印件。

  2.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1)兵团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用于申请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兵团户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已取得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注6: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5.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

  7.体检表原件加盖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当次有效)的《体检表》(见附件1、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参加体检。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9.教育教学能力证明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无需现场提供。

  (2)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报名系统核验通过,无需提供。

  以上任何环节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证书发放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按时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相关政策问答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二)在兵团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兵团,可以在兵团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

  可以在兵团参加认定,其中大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参加认定。

  (三)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五)如果申请人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对于申请人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的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