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师市各学校开学工作的提醒


各学校:

    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提醒如下。

一、开学时间

坚持同区域同政策,落实“初高中毕业年级及开学时间根据教学安排,由各县市自行确定”的要求,师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春季开学时间为:幼儿园3月1日,3月2日正式上课;一至八年级、中职校、高职院2月25日,2月26日正式上课;九年级及高中2月18日,2月19日正式上课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开学条件保障。要把做好开学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结合实际,提前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做到早研究、早安排、早部署。要组织教职工按时返校、及时到岗,受新疆暴风雨影响无法按时到岗的教师要做好课程临时调整工作,到岗教师要认真学习《兵团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认真做好教师开学前的收心教育,扎实开展集中学习、集体备课等活动,引导教师提前熟悉教材,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确保学校教育教学以及生活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保障到位;确保学生按时返校,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确保教学计划早安排、教材早征订、教案撰写决不能因准备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
    (二)全面深入开展开学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持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围绕上学期出现的罚抄、罚站、打骂、言语侮辱学生等行为,做好警示教育。要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上好开学第一课、组织好开学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化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活动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和协同育人,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防汛防震、防霸凌、防电诈,防冰防滑等重点工作,消防、食品、校车、交通等重点领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等重要场所的全面排查,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严把校门关,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排查整治,严防学生伤害案件发生。要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进行教育,突出青春期教育、仪容仪表教育、安全教育、意识形态领域教育、文明上网教育、防网络诈骗教育。要持续抓好重点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正面激励和引导,对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及时进行矫正教育。要加强春季校园传染病防控,对身体不适的学生按程序做好请销假工作。

(四)全面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及时核查学生入学报到情况未及时入学的学生要第一时间排查到位,符合转学条件的,要及时进行学籍转接。开学后,要疑似辍学学生、在校不稳定学生、已办理政策性休学学生开展线上或线下大家访活动。对无故未返校的学生,要立即启动劝返工作,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复反弹,确保辍学人数“常态清零”。对符合送教上门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每1 次,每次不少于2个学时,每学期中不少于 30学时”的原则,落实学校送教责任,并建立“一生一档”。

(五)全面落实教学提升工作。要继续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等“五项管理”,进一步优化作业设计、优化课堂教学、优化课后服务,积极探索减负提质增效新举措。要持续落实中考备考各项要求,稳步提升备考质量。要持续整治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薪等问题。要规范课后服务全流程管理,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确保实现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课后服务全覆盖。

(六)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要规范教材选用、教辅推荐及使用管理。规范中小学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行为,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扎实开展教材教辅及中小学校园课外读物排查整改工作,严密防范“问题读物”进校园。

(七)全面加强开学督导检查。教育局适时组织开展春季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督导开学准备、校园安全、教育乱收费中考备考等情况。各学校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春季学期开学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开学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安全顺利。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展示学校新学期的新担当、新作为以及服务师生的新作风、新举措、新气象,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师生关切,争取社会支持,大力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师市教育局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