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从师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师市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7.72%。
近年来,师市党委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师市相继出台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等政策性文件,将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纳入师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中,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责任,组织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教育督导、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严格责任分工,从政策、保障、监督、问责等方面着手,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落地落效;组织师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统一由师市国库支付中心发放,及时兑现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教龄、学历提升等发生变动,均及时变动兑现工资,依法落实财政对教育投入。
据了解,为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师市建立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和督导检查机制,完善了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将中小学教师按学校隶属关系纳入各级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绩效目标考核奖等一次性奖励发放范围,与公务员同等标准,所需经费纳入师市本级财政预算,将该项工作纳入师市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有效推动教师待遇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与师市公务员同期同步执行,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和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作待遇,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实现了义务段教师政策性工资调整全覆盖,保障了教师权益,提高了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了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依法依规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所有教师全部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师市财政预算优先统筹考虑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及时足额保障人员经费预算,及时下达经费指标,奖励性补贴预算与公务员相同标准,及时进行政策性调资和职称变动,及时足额、按月、按时发放教师工资,刚性保障了义务段教师工资待遇。
截至目前,师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全部按规、按月、按时足额发放,足额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存在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情况,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目标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教师待遇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显著提升,教师服务师市教育扎根团场的育人氛围不断凸显,师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进一步夯实。(王德明 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