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发展普惠养老,推动老有所养从“有”向“优”升级
(本文转载自中国社会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认为,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是推动“老有所养”从“有”向“优”升级的关键路径,核心在于“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服务在身边”。对此,她有五方面的思考。
一是构建“三级联动”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专业服务下沉。建立养老资源下沉通道,鼓励省市级养老机构、三甲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大学组建服务联合体,面向县、乡镇养老机构输出管理标准、服务规范和专业人才。提升县域养老资源整合能力,整合社会福利院、特困供养机构功能,允许运营方在保障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市场化普惠服务。提升乡镇综合养老服务能力,依托乡镇敬老院或闲置公共设施,打造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资源调度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拓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功能。
二是建立“兜底+普惠+市场化”分类发展机制,优化养老机构功能布局。明确兜底保障型机构功能定位,聚焦特困人员、低保失能老人等群体,建立“评估—入住—退出”动态管理机制。探索集中照护政策向家庭场景延伸,健全普惠养老机构认定与支持体系;国家层面可出台普惠养老机构认定办法或认定指引,经认定的普惠机构可参照普惠托育机构同等享受优惠。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积极性,对国资运营养老机构,不简单以利润指标考核。
三是创新“基础保障+商业补充”支付体系,提升服务可负担性。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面提质,从重度失能人员向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延伸,倡导“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整合式照护服务,明确服务项目清单。探索“基本长护险+普惠型商业护理险”双重保障,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护理+康复+健康管理”融合型产品,满足多元化需求。建立普惠养老价格引导机制,各地定期发布收费参考区间,引导机构合理定价。
四是畅通“养办医、医办养”双向通道,深化医养康养融合。优化“养办医”准入机制,积极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康复训练、健康监护等设备在普惠养老机构应用。支持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实行“两院一体”融合发展,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推广“康复护理—慢病管理—安宁疗护”服务链,将符合条件的居家社区照护服务项目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报销范围,畅通双向转诊医保结算通道。
五是完善“培养+激励+保障”人才发展机制,夯实普惠养老服务根基。支持职业院校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推行订单式培养模式;吸纳退休医生、护士到养老服务机构执业或提供技术指导;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把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