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师市党委常委会召开2024年第11次会议 研究部署师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

  本报讯(记者 赵爽 明辉)4月14日,十二届师市党委常委会召开2024年第11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传达兵团有关会议精神,对师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师市党委书记、四师政委李成盛主持会议。

  师市党委常委曹萍、徐申锋、哈力木·拜多拉、杨新、唐志刚、罗险峰、王忠明、李燕青、袁强出席会议。四师副师长张恒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2024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明确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解读培训,组织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基层党组织学习等,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持续加强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落实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站稳人民立场,紧盯职工群众最反感的作风问题、最痛恨的腐败现象,动真碰硬、真刀真枪整改整治,办成一批职工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自觉融入工作大局,加强沟通协商、联动配合,贯通党内监督和司法、审计、财会等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办案件,着力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