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四厂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四厂技改搬迁项目
项目地点:四师可克达拉市伊力特生态产业园
建设性质:迁建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可克达拉市天山北路1号,伊力特生态产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58′36″,北纬43°57′35″。
建设规模和内容:年产5000千升(原酒)优质白酒,主要建设室外罐区、酿酒车间、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部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99959661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伊犁州奶牛场
评价单位联系人:李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5199178640
电子邮箱:2617213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4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四厂技改搬迁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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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