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可克达拉市伊海塑业有限公司委托,伊犁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可克达拉市伊海塑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四师六十九团一连,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25′50.72″,北纬43°48′1.81″。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占地约0.33hm2(约5亩),主要建设钢框架结构原料暂存区500m2,分拣区500m2,洗选水池300m2,造粒车间800m2,办公区200m2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聚乙烯颗粒1000t/a,聚丙烯颗粒1000t/a。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为7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可克达拉市伊海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新义
联系方式:1336999887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伊犁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9277091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可克达拉市伊海塑业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