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聚氯乙烯联合化工项目位于伊宁县城南产业园区, 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投入试运行,2017年3月通过新疆兵团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厘清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聚氯乙烯联合化工项目运行及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了解其对外环境影响情况,拟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运营中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聚氯乙烯联合化工项目
建设地点:伊宁县城南产业园区
项目概要: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聚氯乙烯联合化工项目建设有12万吨/年聚氯乙烯装置和1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配套建设汞处理装置、母液水处理装置、综合废水处理站等废水处理设施和废气除尘、VCM吸收装置等废气处理设施。工程实际总投资115078.40万元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40.34万元,占总投资的8.37%。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伊宁县城南产业园区
联 系 人:李勇生
联系电话:13369048123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院中乐大厦5层
联 系 人:张 峰
联系电话:18690812709
E-mail: 1505111345@qq.com
四、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制阶段。本公示处于准备阶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公众对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聚氯乙烯联合化工项目建设运行所产生环境问题的主要看法。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情况,以及公众意见收集调查情况等;②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包括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运行调度方式,环境污染或者生态影响的来源、影响方式、程度和范围等;③区域环境变化评价。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污染源或者其他影响源变化、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分析等;④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适用、有效,能否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等;⑤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包括主要环境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差异,原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和结论有无重大漏项或者明显错误,持久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的表现等;⑥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⑦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五、 环境影响后评价审批程序
(1)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提出审查备案申请,报送新疆兵团环保局;
(2)新疆兵团环保局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形成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内容,报送新疆兵团环保局,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新疆兵团环保局备案。
六、 本次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聚氯乙烯联合化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评价对象、评价工作过程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您是否知道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您对伊宁县城南产业园区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是哪一方面不满意,并请说明原因。
(3)通过信息公示和您了解的情况,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您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4)在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聚氯乙烯联合化工项目运营期间,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聚氯乙烯联合化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提出您对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聚氯乙烯联合化工项目运营过程中所有相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在此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