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工业垃圾处理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正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62团垃圾填埋场西侧,新建工业垃圾处理厂1座,库容为25万m3,近期处理规模35t/d,远期处理规模100t/d,总占地面积64000m2。新建临时堆场5200m2,综合办公用房1座(223.4m2),车库1座(324m2),消防水池及泵房1座,消防水池有效容积350m3;购置作业车辆等12辆。
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筹措主要由援疆资金和工业园区自筹资金共同组成。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正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1号
联 系 人:田洋
联系电话:09993178097
评价机构: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南门国际城D3栋4层
联 系 人:王工 邮箱:25413733@qq.com
联系电话:18699913350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论证本项目的建设环境是否可行。
四、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初稿报送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形成专家意见。
2、根据专家评审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内容后报送至环保局,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环评批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的看法;
2、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3、从环境角度考虑,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4、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本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