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实施将改善路线所经过的第四师63团、64团与周边地区乡镇间的交通运输现状,从而进一步将公路设施与交通发展两者的关系相互适应,将促进沿线团场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事业的发展,并将完善、扩充第四师垦区公路网,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做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兵团第四师63团(榆树庄子镇)—霍城县三道河乡—G218公路工程
工程概况:路线起点位于63团团部(榆树庄子镇),与霍都公路K47+165相接,途经64团16连、64团18连、沙门子大队、沙门子村、霍城县三道河乡,终点与国道G218相接,通往霍城县。
本项目公路全长30.0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路线总长30.0km,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12m,行车道宽度2×3.75m,两侧各设1.5m的硬路肩和0.75m的土路肩,新建涵洞723.0/59(m/道),新建桥梁121/3(m/座),全线共设置交叉口21处。
本项目公路工程估算总投资17400.66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580.02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局公路建设项目办
联系人:李海
联系电话:0999-8182335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2、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5、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
6、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7、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8、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的形式进行。
公众可以通过向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评价单位同时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征求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