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工程院承担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热电联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做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热电联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伊宁县城西南约4km的伊犁南岗集团的规划工业用地内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疆伊宁县城西南约4km的伊犁南岗集团的规划工业用地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28′34.73″,北纬43°56′55.30″。本项目改造内容为:发电机规模从2×135MW改造为2×100MW;汽轮机组从2台超高压、单轴、双缸双排汽、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组改造为2台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机组。改造后年发电量91260万kW·h,年供热量8382060GJ。全场总热效率91.31%,采暖期热电比289%。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忠华
联系电话:0999-4308597
传 真:0999-819765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环评中心
联 系 人:那黎娜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传 真:0991-2300943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水、气、声、固废及生态)、总量控制、经济效益分析、环境监控和环境管理等。通过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最终从环境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那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3、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本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6年11月29日起,到2016年12月8日截止。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发布单位:伊宁县南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