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利用焦炉煤气制50×104Nm3 LNG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50×104Nm3 LNG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做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焦炉煤气制50×104Nm3 LNG项目
2、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尼勒克能源化工园区煤焦化工区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址地理坐标为北纬43°42'17",东经83°16'40″。本项目日产LNG 50×104Nm3,工程属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充分利用伊力特煤化工焦化厂产生的富余焦炉煤气制取LNG,原料气不足部分通过焦炭气化造气补充。本项目建成后可综合利用伊力特煤化工富余焦炉煤气20000Nm3/h。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液化天然气装置、焦炭气化造气装置和空分、脱硫污水处理系统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62730.97万元,建设周期为20个月。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新疆伊新恒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忠华
联系电话:0999-8197655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工程院
联系人:刘月勇
联系电话:0991-2358771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水、气、声、固废)、风险分析、环境损益分析、环保措施论证、环境监控和环境管理等。通过对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最终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3、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4、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有何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本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6年11月18日起,到2016年11月30日截止。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发布单位:新疆伊新恒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