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G219昭苏~夏特段(75团)公路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G219昭苏~夏特段(75团)公路工程为改扩建项目,全长35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车道宽2×3.7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公路起点位于G219线(76团1连),终点至昭苏县夏特乡,与S237线相接。主要公路工程概况:路基填方98.640万 m3,路基挖方67.140万m3,沥青混凝土路面36.75万m2,小桥1座,涵洞345.0/28(m/道),交叉口16处。本工程总估算投资22500.05万元。
二、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 周刚
联系电话:0999-8182335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2、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5、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
6、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本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7、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8、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9、对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0、对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1、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向网站提交、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发传真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评价单位同时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征求公众意见。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可以采用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也可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意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