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第四师64团与周边地区乡镇间的交通运输现状,促进沿线团场建设,提高团场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拟修建G30线—64团—S213线公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做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 工程名称及概况
1、 项目名称:第四师G30线—64团—S213线公路建设项目
2、 工程概况:第四师G30线—64团—S213线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境内,是兵团垦区干线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全长40.0km,路线起点位于G30线辅道,途经64团3连、4连、64团团部(可克达拉镇)、64团加工厂、7连、11连、15连、16连、64团工业园区,终点与S213线霍都公路支线相接。本项目路基宽度12m,设计速度80Km/h,为改扩建工程,路线多在老路上布设。项目跨越三道河及一处冲沟,设置桥梁两座,总长105m;涵洞74道;平面交叉31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6500.06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662.50万元。
二、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局公路建设项目办
联系人:周刚
联系电话:0999-8182335
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水、气、声、固废及生态)、环境损益分析、环境监控和环境管理等。通过对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最终论证本项目的建设环境是否可行。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您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 本项目建设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3、 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4、 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有何建议?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本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6年5月6日起,到2016年5月16日截止。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