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众:你们好!
2016年6月,受新疆卡伦酒庄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新疆卡伦酒庄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第四师六十七团都拉塔分场一队,占地面积33124m2(50亩),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0°41′55.92″,北纬43°41′44.76″。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发酵车间、附属用房及警卫室,二期建设内容包括灌装车间、蒸馏车间、精品车间、地下酒窖、办公楼、别墅及喷泉广场等,总建筑面积15210m2。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0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2)运行工艺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污染物主要分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产污环节有:
1、废气包括: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停车场汽车尾气。
2、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各类生产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大气污染物
①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共设1个基准灶头,规模属于小型食堂,油烟排放量约为0.36kg/a,排放浓度可降至1.75mg/m3。
防治措施: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处理效率达到75%以上,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可降至1.75mg/m3,油烟排放量为0.36kg/a,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要求。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出。
②污水处理站恶臭: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来源于水解酸化池和污泥浓缩脱水过程。恶臭物质中的主要成分包括NH3、H2S。恶臭污染物排放源强NH3:0.00031kg/h;H2S0.00082kg/h。
防治措施:为减少臭气产生的影响,应对相关环节严格管理,同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①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设置为地埋式;②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在处理站及厂内的堆存量和存放时间;③增加厂区绿化面积、厂界布置吸附性强的乔灌木,同时对污水处理站周边进行绿化带隔离;④在项目周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③汽车尾气:本项目建成后进出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为无组织排放,属少量多点排放性质,且为地面停车场,周边均为绿化区,加之厂区停车场靠近出入口,汽车废气的排放量相对较少,通过空气能得到有效的扩散稀释,对厂区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来源主要是发酵容器、设备等的清洗废水及场地的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来源主要是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排水。运营期废水排放总量为417m3/a。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的处理工艺,其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排水标准,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除梗破碎机、螺旋压榨机、各类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这些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级在70~85dB(A)之间。这些噪声源的特点是源集中且源强大,发噪设备大多是连续性发噪设备,建议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①采用吸声、隔声、减振、安装消音器等综合降噪技术;②抑制噪声的传播,将噪声高的设备车间进行隔声间操作,隔声间的墙体和门窗应加强密封,室内进行吸声处理,采用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以减弱传播中的噪声能量,采用隔声结构和屏障以阻挡噪声的传播;③对因设备振动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阻隔和隔振措施等;④对工人直接接触的噪声设备,采用隔声耳罩或隔声操作间,降噪效果可达5~40dB(A);⑤加强厂区绿化,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控制措施,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果梗、皮渣(包括葡萄籽)、酒泥(含酒石)、废硅藻土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其中果梗产生量为535.06t/a;皮渣(包括葡萄籽)产生量为893.5t/a;发酵、贮存和澄清等工艺产生的酒泥(酒泥)为138.41t/a;废硅藻土产生量为0.9t/a;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10t/a;生活垃圾排放量为0.84t/a。
防治措施:葡萄皮籽、果梗及酒泥全部作为饲料出售,废硅藻土由生产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浓缩脱水后作为厂区绿化区域绿化用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为了不造成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本环评要求运送皮渣的应为封闭防漏车辆,避免沿途恶臭气味散发及滴漏异味废液。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车运送。经过以上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做到有效再利用及安全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通过采取各种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为建设单位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可带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如果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已有的各项环保政策、规定,并认真落实设计及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与建议,则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以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卡伦酒庄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庆隆
联系电话:13150353456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展展
电话:0999-8045029
邮箱:244557082@qq.com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时间为自公示起10个有效工作日内。
2016年7月11日
新疆卡伦酒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