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霍城迪香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端品牌葡萄酒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项目论证阶段需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年产葡萄蒸馏酒1000吨,干红葡萄酒3000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及配套设施、生产车间、灌装车间及相应配套设备、厂区道路、绿化等。
本项目位于伊犁州霍城县六十一团园林二连工业园区。项目区北侧为园区道路(绿洲路),隔路为新疆天伊食品有限公司与冷库;南侧为园区道路;西南侧为新疆晨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东侧、西侧均为空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扬尘、恶臭等。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发酵阶段罐外喷淋降温排水、蒸馏残液和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葡萄生产设备中泵体、空压机噪声,以及原料及成品运输车辆的噪声。
(4)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固废、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项目燃煤蒸汽锅炉安装脱硫除尘装置,烟囱高度不低于30m;厂区内不设专用停车位,运输车辆即停即走,汽车尾气排入开放空间;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对生产固废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厂区加强绿化。通过采取以上各措施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将项目的大气污染控制在较小的程度。
(2)废水:项目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水按其浓度进行清污分流、分别收集,高浓度的废水进入一级厌氧反应池进行厌氧处理,低浓度的废水进入综合废水池,然后与经一级厌氧反应池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综合,调节水质,然后进入二级厌氧反应池进行消化处理,再进行AAO生物处理,处理水达标排放,用于绿化。远期待园区污水管网接通后,排水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正常情况下,对项目区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根据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厂界声环境质量的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噪声影响不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六十一团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固废经收集后由当地农户拉走,污水处理站污泥晾干后作为绿地肥料。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可有效减少不可用废物的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合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建设用地规划及《新疆阿力玛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中用地要求,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新疆葡萄酒加工由分散经营、小规模加工、产品附加值低向企业规模化、科技化方面转变,使葡萄酒加工在资源利用水平方面实现质的跨越,是实现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具体体现,具有地方特色资源经济的显著特征。然而,该项目在营运期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认真按照“三同时”、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进行营运,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达到本报告书提出的排污水平。建设方按照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实施整改后,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各类固废也能得到合理的处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主要向项目所在区域广大群众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反馈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厂址周围区域评价范围内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公众可以查阅网站公示,公众可以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情况、提交文字意见。
请在公示期限内与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霍城迪香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伊犁州霍城县六十一团园林二连工业园区
联系人:卢海安
电话:1529922909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2号科技大厦11楼H座
邮编:830011
联系人:赵秀玲
电话:0991-699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