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
本工程拟建厂址位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城市西北侧(城镇规划范围外)。本工程拟定装机容量为2×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直接空冷,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和脱硝设施,预留扩建条件。本工程用水由伊犁河地表水供给。本工程的建设是为满足可克达拉市、四师66团、68团及工业区的热负荷需求,为可克达拉市的建设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荣新电力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开发区水晶城7号楼二楼 邮 编:835000
联系电话:0999—8982361 联系人:屈小鹏
电 邮:272699619@qq.com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环评中心
邮编:830002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传真:0991-2300943 联系人:史彦翠
电邮:xjbthpzx@163.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制定环评总体方案→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告书简本公示→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拟建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和监测。
(2)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
(3)对拟建项目进行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4)对拟建项目进行建设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5)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6)通过发放公众调查表等方式征询公众对拟建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认为拟建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如何。
2.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对您的生活影响程度如何。
3.对拟建项目最关心的环境影响问题是什么,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影响。
4.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否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是否能改善当地环境质量。
5.对拟建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如何。
6.综合考虑,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写信、打电话、发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自己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及时关注今后公布的详细内容。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2015年6月11日;公示截止时间:公示10个工作日截止。
新疆荣新电力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