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
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1 | 其他类 | 事业单位招聘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兵人社发【2015】95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立项责任:根据用人单位空编空岗情况立项。 2、起草责任: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公布招聘信息、签订用工合同。 3、审查责任:审核空编空岗、公开招聘方案、人员资格、体检、录用以及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4、决定公布责任:按文件要求公示招聘结果,接受纪委和相关部门监督。 5、解释备案责任:对照文件依据解释政策,并报备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 5、其他责任:招聘考试考核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
2 | 其他类 |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 《关于印发兵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10】121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立项责任: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设岗、核准工作。 2、起草责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起草本单位编制和岗位设置情况,按政策设置岗位,拟文下发。 3、审查责任:审查事业单位编制设岗情况、拟聘人员的学历、资历证明、聘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工资相关证明材料。 4、决定公布责任:经会议研究以文件形式公布。 5、解释备案责任:按相关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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