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领域 | 失信严重程度分类(1-轻微失信信息,2-一般失信信息,3-严重失信信息) | 轻微失信公示状态(0-不公示,1-公示) | 处罚附带期限 | 是否简易处罚(0-非简易处罚,1-简易处罚) | 备用字段 | 备注 |
| 伊犁畅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可克达拉市分公司 | 法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 |
91654002742232222H | 李* | 身份证 | 6541251960****5274 | 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6〕3022号 | 行政违法行为 | 伊犁畅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可克达拉市分公司营运车辆(新FB2J38)未按规定线路行驶案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及九十九条 | 罚款 | 第三十七条 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以下统称配客站点)上下旅客。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 |
0.2 | 2026/09/22 | 2026/10/22 | 2029/09/2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 11990400MB1A74350G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2990400MB1G35824T | 交通运输领域 | 1 | 0 | 1 |
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6〕3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