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路罚〔2026〕1001号)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领域 失信严重程度分类(1-轻微失信信息,2-一般失信信息,3-严重失信信息) 轻微失信公示状态(0-不公示,1-公示) 处罚附带期限 是否简易处罚(0-非简易处罚,1-简易处罚) 备用字段 备注
1 四川安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伊犁州分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654002MAC99JMF02    李* 身份证 4128****0111 新兵四师交执路罚〔2026〕1001号 行政违法行为 2026年6月2日,执法人员在巡查公路过程中发现四川安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伊犁州分公司在X131上行K4+150至400处公路右侧进行涉路施工,未经许可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埋设管线。经执法人员向该项目负责人郭*涛询问核实并对现场进行勘验:该施工项目为第四师62团金边镇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霍尔果斯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四川安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伊犁州分公司,施工单位在该项目还未取得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许可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X131上行K4+150至400处公路右侧建筑控制区内开挖沟槽埋设污水管道,开挖的沟槽与公路外缘的最近距离为4米,沟槽长度为250米、深度为4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罚款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1 2026/06/2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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