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6〕1010号)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属领域 失信严重程度分类(1-轻微失信信息,2-一般失信信息,3-严重失信信息) 轻微失信公示状态(0-不公示,1-公示) 处罚附带期限 是否简易处罚(0-非简易处罚,1-简易处罚) 备用字段 备注
1 马*艳   身份证 6541****1489 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61010 行政违法行为 2026532140分左右,当事人马*艳驾驶新FT7005出租车送乘客从62团团部送到丝路荣腾收取25元,未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罚款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0.02     2026/5/8 2026/6/8 2029/5/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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