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6〕1003号)
序号 企业/自然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霍尔果斯路安驾校有限责任公司公 法人 916540043133158558 谢洪伟 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6〕1003号 行政违法行为 2026年2月28日,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霍尔果斯路安驾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辆新F1140学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新 F1140学《道路运输证》及其审验记录,新 F1140学的《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5年 11月 3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 罚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参加年度审验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 0.05 2026-02-28 2026-03-28 2029-02-1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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