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6〕2004号)
序号 企业/自然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吾任太·塔吉拜 自然人 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6〕2004号 行政违法行为 2026年1月28日16时左右,出租车驾驶员吾任太·塔吉拜运送乘客过程中未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直接向乘客收取乘车费用15元。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罚款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0.02 2026-02-03 2026-03-03 2029-02-0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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