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路罚〔2025〕1007号)
序号 企业/自然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甘肃中古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 91620102MA7484XB8J 沈鑫 新兵四师交执路罚〔2025〕1007号 行政违法行为 2025年10月30日,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甘肃中古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G219线k1276+100至k1278+600公路右侧修建地面构筑物,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12月11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公司仍未进行整改,甘肃中古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地面构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增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61主项第1子项“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2 2026-01-07 2026-02-06 2029-01-0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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