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证件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何安委 | 自然人 | 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5〕1052号 | 行政违法行为 | 2025年 12月9日晚19时50分左右,当事人何安委驾驶新 FT9799出租车,从霍尔果斯市兰州酒店拉运乘客送往霍尔果斯火车站,过程中未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上述事实由询问笔录、举报记录等材料予以佐证,存在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 罚款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 2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规定 | 0.02 | 2025-12-15 | 2026-01-15 | 2026-12-1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 11990400MB1A74350G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2990400MB1G35824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