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运罚〔2025〕1001号)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可克达拉市顺宏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659008MACBCJ5E2D 汪玉容 新兵四师交执运罚〔2025〕1001号 行政违法行为 2025年7月3日,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孟虎在67团社会公平磅对新F64087重型自卸货车共同进行过磅检测:该车辆限重31吨,实际车货总重55.32吨,超限比例78.45%,装货场所为可克达拉市顺宏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可克达拉市宏远拌合站。可克达拉市顺宏工程有限公司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罚款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 1 2025-08-29 2025-09-29 2028-08-2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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