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5〕1013号)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虎林市顺运达道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230381MADH6GEM11 张立春 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5〕1013号 行政违法行为 2025年8月10日,王洪然驾驶新FC24261牵引黑 G0847超拉运草料沿S629下行往霍尔果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S629下行K46+500处时经执法人员检查核实:虎林市顺运达道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黑G0847超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存在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81主项第2子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第一次被查处,不符合轻微免罚情节的,处1000元罚款“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0.1 2025-08-10 2025-09-10 2028-08-1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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