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5〕2023-2024号、新兵四师交执运罚〔2025〕2003号)
2025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5〕2023-2024号、新兵四师交执运罚〔2025〕2003号)
序号 企业/自然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可克达拉市泓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法人 91659008MABKXNL28P 项*山 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5〕2023号 行政违法行为 新FQ3D99存在未按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的违法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 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0.05 2025-04-10 2025-05-10 2028-04-1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
824T
 
2 可克达拉市泓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法人 91659008MABKXNL28P 项*山 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5〕2024号 行政违法行为 新F94263存在未按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的违法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 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0.05 2025-04-17 2025-05-17 2028-04-1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
824T
 
3 王*新 自然人     新兵四师交执运罚〔2025〕2003号 行政违法行为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罚款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 2025-04-17 2025-05-17 2028-04-1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
824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