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四师市监处罚[2024]565号)
企业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霍尔果斯市倪小丽家乡好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654004MA777LX87J 倪小丽 四师市监处罚[2024]565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8元;3.罚款1500元。 0.15 0.008 2024/12/04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11990400MB1B05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