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新疆可克达拉天一商贸有限公司汉江东路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59008MAD14RCY1K | 刘梦莹 | 四师市监处罚〔2024〕535号 |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霉变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十项 | 1.没收违法所得19.8元;2.没收违法食品33个“双睿”牌黄金吐司;3.罚款5000元。 | 0.5 | 0.00198 | 2024/10/14 |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990400MB1B054445 |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四师市监处罚〔2024〕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