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四师市监处罚〔2024〕526号)
企业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可克达拉市小闫车行 个体工商户 92659008MA7894AB0A 闫瑞猛 四师市监处罚〔2024〕526号 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与产品合格证标注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0.1 0.02 2024/10/11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11990400MB1B05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