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4〕1013号)

企业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霍尔果斯五州通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654004MA776B05X9 杨明忠 新兵四师交执运简罚〔2024〕1013号 行政违法行为 霍尔果斯五州通装卸运输有限公司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
罚款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0.3 2024-08-13 2024-09-13 2027-08-1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11990400MB1A74350G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990400MB1G35824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