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新疆汇金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59004MA77N42M52 | 王伟 | 新兵四师交执路简罚〔2024〕1006号 | 行政违法行为 | 新疆汇金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损坏、污染公路,影响公路畅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57项 | 罚款 | 损坏、污染公路,影响公路畅通 | 0.02 | 2024-07-29 | 2024-08-29 | 2025-07-2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局 | 11990400MB1A74350G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2990400MB1G35824T | |
2024年第四师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新兵四师交执路简罚〔2024〕1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