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新疆华垦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伊犁伊力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540287486934769 | 刘右民 | 四师市监处罚〔2023〕3-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1.没收违法所得230788.45元 2.罚265274.08元; 罚没合计496062.53元。 |
26.5274 | 23.0788 | / | 2024/6/13 |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990400MB1B054445 |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四师市监处罚〔202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