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公示--霍尔果斯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师统罚字〔20241

处罚类别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0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霍尔果斯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姓名

周鹏

处罚决定日期

2024328

执法部门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统计局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违法事实及证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20221-12月累计上报数为5073万元,检查核实数为0万元,上报数与检查数差额为5073万元,且单位存在虚假入库及代填代报统计报表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对霍尔果斯建投置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