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可城罚决字﹝2023﹞第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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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文书号 | 当事人名称 | 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 ||||
1 | 可城罚决字〔2023〕第018号 | 昭苏县创锦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张拥军 | 2023年12月6日,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和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第四师77团2023年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阔克托别供销合作社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2号厂房改造办公楼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完成钢结构的安装。 |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该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的规定。 最终对昭苏县创锦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第四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可城罚决字〔2023〕第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