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四师市监处罚〔2023〕2-56号)
企业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霍尔果斯市佳禾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654004MA77AFF82N 周旭春 四师市监处罚〔2023〕2-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没收违法所得5元;2.罚款1500元。 0.15 0.0005 / 2023/12/8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11990400MB1B05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