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四师市监处罚〔2023〕1-45号)
企业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霍城县五彩河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654023065503784N 孙玉凤 四师市监处罚〔2023〕1-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发布虚假或者引入误解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1.没收广告费用254.59元
2.罚款1120元
0.112 0.025459 / 2023/11/17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11990400MB1B05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