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行政处罚〔2023〕27-01号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四师)应急罚〔202327-01

处罚类别

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罚款0.5万元)

处罚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郭良泽新疆优固商砼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09

执法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第四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疆优固商砼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企业未建立有限空间辨识台账、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郭良泽65412519********93)处于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