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四师市监处罚〔2023〕3-27号)
企业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新源县肖镇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654025L50600306N 汪迎福 四师市监处罚〔2023〕3-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没收违法所得295.2元 0 0.02952 / 2023/10/28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11990400MB1B05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