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行政处罚〔2023〕11号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第四师)应急罚〔2023〕11

处罚类别

罚款人民币5000.0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新疆润旺和木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姓名

王伟杰

处罚决定日期

2023923

执法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违法事实:未落实安全项目建设“三同时”手续,未见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以上事实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可克达拉市文亮建材有限公司作出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