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可城当罚决字﹝2023﹞第1-0097号)
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可城当罚决字
2023第1-0097号)
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名称 负责人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1 可城当罚决字〔2023〕第1-0097号 马海军    2023年9月9日18时42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于可克达拉市太行山路交珠江路东侧空地,发现马海军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新F53719擅自倾倒建筑垃圾。
    
二三年九月九日   该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的规定。
  最终对马海军作出罚款200元(大写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自觉履行 第四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