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四师市监处罚〔2023〕1-31号)
企业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霍城县六十五团紫缘薰衣草店 个体工商户 92654023MA79X6EF6C 苏文梅 四师市监处罚
〔2023〕1-31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经营未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1.警告
2.没收未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
3.罚款3000元
0.3 0.074 / 2023/8/18 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11990400MB1B05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