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可城罚决字﹝2023﹞第0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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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文书号 | 当事人名称 | 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 ||||
1 | 可城罚决字〔2023〕第004号 | 可克达拉市诚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沈涛 | 2023年5月29日,第四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可克达拉市诚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可克达拉市汉江东路交学府东支路西侧城市公共绿地,擅自倾倒建筑垃圾。 |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 该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最终对可克达拉市诚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第四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3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可城罚决字﹝2023﹞第004号)